有?“商校合作计划”活动性质的注意事项:
1.“ 商校合作计划”旨在为学生提供事业探索机会,让学生了解各行各业,协助他们做好生涯规划。因此,计划推行的活动属教育活动,而非协助或容让任何机构推介他们的服务或产品。本局借此提醒所有安排活动的伙伴机构及其支持机构,不可以在活动过程中,作任何形式的销售或产品/服务推广。
2. 活动一般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安排活动的机构若为鼓励学生参加而提供任何物质奖励(如礼品或奖学金),当中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销售或产品/服务推广,或作为/使参与者以为是参加活动的报酬;至于参加学生接受与否,纯属个人取舍。
3. 安排活动的机构以及其邀请的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嘉宾在活动过程、相关刊物、网站或其他媒介所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教育局的观点。
4. 教育局/主办机构有机会安排现场拍摄及/或录影。教育局有权将学校出席有关活动的视像资料,包括图片、影片、文字、活动照片、海报、图像或音讯作推广教育局“商校合作计划” 之用;宣传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刊物、网页及宣传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