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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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支票抬頭請填上「香港品質保證局」,連同此報名表格郵寄至:香港北角渣華道191號,嘉華國際中心19樓。 |
如在不同月份報讀多個培訓課程,每一課程費用填寫一張支票。 |
條款及細則
報名
- 報名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有關詳情,請致電(852) 2202 9111 , 廣州: 請致電(86 20) 8383 3777,
上海: (86 21) 6876 9911 與本局聯絡。
- 申請表格遞交後,務必履行繳付責任。
- 本局於開課一個星期前發出課程時間及資料確認書,如在開課前三天仍未收到確認書,請致電(852) 2202 9111 ,
廣州: 請致電(86 20) 8383 3777, 上海: (86 21) 6876 9911 查詢。
- 於提交表格時及開課前,必須繳付所有費用。
- 如欲索取收據,請在報名表上列明。
折扣優惠 (香港適用)
- 優先報名優惠 (只適用於指定課程)
- 於開課前最少三星期報名並繳付所有學費,可享有指定的優先報名優惠。
- 此優惠不可與本局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團體報名優惠
- 三位或以上人士報讀同一課程,可享有九折優惠。
- 課程費用少於港幣五百元及某些特別課程並不能享有團體報名優惠。
取消課程 (香港適用)
- 申請者必須於開課前最少三個星期以書面通知取消相關課程,否則已繳學費恕不退還或不得轉讓至其他課程,逾期報名者同樣必須遵照取消期限之條款。
- 臨時缺席或少於三星期通知,均須繳付學費全數。
延遲上課 (香港適用)
有關學員延遲上課的請求,須於開課前三星期提出,本局將盡量作出適當安排。學費仍須繳付及恕不退還。
轉換學員 (香港適用)
已報名之學員可安排其他代表(必須為同一機構)出席已報名之課堂,不另收費。
以上服務根據本局所列之條款及細則為準,有關內容亦將不時作出修訂,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局保留在任何情況下取消課程、更改講者、課程內容、日期、時間及地點的權利。聘用本局管理體系認證服務的機構並無義務參加本局所舉辦的培訓課程,評審結果亦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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